文章出处:林志彬《灵芝从神奇到科学》 更新时间:2016-08-26 点击次数:-次
临床报告1:灵芝口服液配合化疗治疗中晚期非小细胞性肺癌
焉本魁等(1998)观察灵芝口服液(灵芝子实体提取液)配合化疗治疗中晚期非小细胞性肺癌56例的临床疗效。56例患者中,男29例,女27例,平均年龄56.2岁。诊断标准:具有高度怀疑的肺癌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特点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并经胸片和肺部计算机断层扫描(CT)证明为非小细胞性肺癌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又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原发性非小细胞性肺癌病例;不能或不愿手术或术后肺内复发、播散;一般情况好,卡氏(Karnofsky)生活质量评分>60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预计生存时间>3个月;通过影像学检查如X线摄片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、CT或磁共振成像(MRI)测量病灶大小,供客观评价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。56例均为Ⅱ~Ⅳ期肺癌患者,其中Ⅱ~Ⅲ期患者26例,Ⅲ~Ⅳ期患者30例。其中肺腺癌32例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鳞癌15例,鳞腺癌7例,大细胞癌2例。
将56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(灵芝口服液+化疗)35例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对照组(单用化疗)21例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。治疗前,治疗组和对照组平均Karnofsky生活质量评分分别为60.5分和70分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两组患者治疗前病情无显著性差异。灵芝口服液每次20ml,口服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一日3次,1个月为1疗程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;朴τ盟巢―DP)加长春地辛(VDS)方案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。治疗组于化疗同时口服灵芝口服液,对照组:单用化疗不加用灵芝口服液。疗效判断:近期疗效:连续用药2个疗程后,按照WHO实体瘤客观疗效评定标准,分为完全缓解(CR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、部分缓解(PR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、轻度缓解(MR)、稳定(SD)、无变化(NC)和进展(PD)?;航饴剩≧R)为CR+PR率。生活质量:按Karnofsky生活质量评分标准,用药2个疗程后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增加>10分者为改善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无变化为稳定,减少>10分为下降,观察红细胞(RBC)、白细胞(WBC)、血红蛋白(HGB)、血小板(PLT)、T淋巴细胞及其亚群(T3、T4、T8)的变化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。所统计患者必须完成2个疗程治疗,未完成治疗的或者中途中止或死亡的都判为无效(PD)。
结果:治疗2个疗程后,治疗组35例中CR为2例(5.7%),PR为21例(60%),NC为9例(25.71%),PD为3例(8.57%),CR+PR为23例(65.71%);对照组21例中CR为1例(4.76%),PR为8例(38.14%),NC为10例(47.62%),PD为2例(9.52%),CR+PR为9例(42.85%)两组缓解率比较,有显著性差异(P<0.01)。
治疗组(35例)Karnofsky生活质量评分增加者有24例(68.57%),稳定者有7例(20%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下降者有4例(11.43%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;对照组(21例)该评分增加者有9例(42.85%),稳定者有8例(38.10%),下降者有4例(19.05%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治疗组生活质量改善率(68.57%)与对照组(42.85%)比较有显著差异(P<0.01)。
治疗组治疗后的各血象指标与治疗前比较无明显变化,而对照组治疗后RBC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、WBC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、HGB、PLT均有明显下降(表11-1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表明灵芝口服液能减轻化学治疗对骨髓造血功能的抑制。
治疗组T3、T4和T8于治疗后均有不同程度的升高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与治疗前相比有显著性差异,对照组患者治疗后T3、T4和T8各有不同程度的降低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与治疗前相比无显著性差异(表11-2)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提示灵芝口服液能增强肿瘤患者的细胞免疫功能。
表11-1 两组治疗前后血象变化(±s)
分组 | RBC(X1012/L) | WBC(X109/L) | HGB(g/L) | PLT(X109/L) | ||||
治疗前 | 治疗后 | 治疗前 | 治疗后 | 治疗前 | 治疗后 | 治疗前 | 治疗后 | |
治疗组 | 4.5±0.62 | 4.44±0.65 | 6.24±1.31 | 6.10±1.32 | 125±4 | 125±4 | 221±32 | 220±33 |
对照组 | 4.51±0.50 | 3.77±0.61* | 6.79±1.46 | 5.13±2.16* | 128±6 | 108±9* | 217±46 | 183±67* |
治疗前后比较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*p<0.05
表11-2两组治疗前后T淋巴细胞及其亚群的变化(±s)
分组 | T3(%) | T4(%) | T8(%) | T4/T8 | ||||
治疗前 | 治疗后 | 治疗前 | 治疗后 | 治疗前 | 治疗后 | 治疗前 | 治疗后 | |
治疗组 | 37.9±6.5 | 42.9±5.8* | 32.4±7.4 | 37.1±6.5* | 23.5±6.3 | 26.2±5.7* | 1.33±0.57 | 1.41±0.38 |
对照组 | 36.8±5.6 | 35.2±5.0 | 33.2±6.2 | 31.6±5.7 | 23.9±5.9 | 22.1±5.0 | 1.38±0.61 | 1.42±0.56 |
治疗前后比较{体育外围下注主词},*p<0.05
摘自林志彬《灵芝从神奇到科学》